1、变压器停运1个月后,恢复送电前应测量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2、搁置或停运6个月以上的变压器,在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绝缘电阻和绝缘油耐压试验。
3、旱、寒地区排灌变压器特殊使用期限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8个月。
变压器投运和停运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新投运的变压器必须在额定电压下进行5次冲击试验,检修后进行3次。
(2)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先将其放入冷却器。冷却器运行一段时间(约15min),油温不再升高后停止。停止运行时,首先停止变压器。
(3)在110kV及以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变压器投入运行或停止运行时,运行前必须将中性点接地。操作完成后,根据规定和要求确定是否断开。接在变压器中性点的消弧线圈应先拔出,再投入运行。不要将两台变压器的中性点同时连接到消弧线圈的中性母线上。
(4)停电运行时,先停止负载侧开关,再停止电源侧开关(多侧电源停止时由低到高);先拉变压器侧刀闸,再拉母线侧刀闸。在电源运行期间情况正好相反。
(5)投入备用变压器后,应根据设备的实际位置和电表的指示,确定负载已加载,以便切断运行变压器的电源。尽管对角线和3/2接线上的变压器已经被切断,但变压器的重瓦斯和差动保护仍然会导致闭合侧的开关跳闸。根据实际情况和现场规定,将气体保护切换到信号位置或撤回气体。
(6)站内变压器不允许长时间并列。低压刀闸可用于切断低压侧环流,高压刀闸可用于空载站变压器的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