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高压电力旗下的兆欧表可以帮助众多电力工作者更加方便的进行各类电力测试。
1、为适应电气安装工程中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新安装的电压等级为500kV及以下并符合国家有关出厂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全
3、继电保护、自动、遥控、通讯、测量、整流装置及电气设备机械部分的交接试验,按有关标准或规定进行。
4、电气设备应按本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但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本标准无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当交流耐压试验施加到试验标准电压时,除非另有规定,持续时间应为 1 分钟。
当耐压试验的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本标准第18章规定的方法计算.
对于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如无规定,可按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插入法计算。
在进行绝缘测试时,除了制造商组装的整套设备外,宜将连接的设备分开单独测试。相同测试标准的设备可以连接在一起进行测试。为方便现场测试工作,同一电压等级、不同测试标准且有出厂测试记录的电气设备,在单独测试有困难时,也可一起测试。测试标准应采用所有连接设备中最低的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和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注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直至气泡消除。静置时间按制造商要求执行。厂家无规定,电压等级为500kV时,必须静置72h以上;220~330kV,必须大于48h;110kV及以下,必须大于24h。
5、进行电气绝缘测量试验时,只有个别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根据综合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综合判断后可投入运行的,方可投入运行。手术。
6、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试验电压标准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6.1 使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加强绝缘时,应按规定进行符合设备额定电压的测试标准;
6.2 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满足产品通用性和机械强度要求时,可按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6.3 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满足高海拔地区要求时,应在安装现场按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7、在进行各种与温湿度有关的试验时,应同时测量试验对象周围的温湿度。绝缘试验应在天气好的情况下进行,试验对象和仪器周围温度不低于5℃,空气相对湿度不高于80%。对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温湿度条件下测得的试验数据,应综合分析,确定电气设备能否投入运行。
试验时应注意环境温度的影响。对于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和消弧线圈,应以被试物上层温度作为试验温度。
8、本标准规定的正常温度范围为10~40℃。
本标准所列绝缘电阻测量应采用60s的绝缘电阻值;吸收比的测量应使用60s和15s的绝缘电阻值之比;极化指数应为10min与1min绝缘电阻值之比。
9、多绕组设备进行绝缘试验时,应将未试验的绕组对地短路。
10、测量绝缘电阻时,应使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本标准无特别规定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10.1 100V以下的电气设备或电路,应使用250V 50MΩ及以上的兆欧表;
10.2 500V~100V以下的电气设备或电路,使用500V100MΩ及以上的兆欧表;
10.3 3000V~500V以下的电气设备或电路,应使用1000V2000MΩ及以上的兆欧表;
10.4 10000V~3000V以下的电气设备或电路,使用2500V10000MΩ及以上的兆欧表;
10.5 10000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或电路,使用2500V或5000V 10000MΩ及以上的兆欧表;
10.6 用于极化指数测量时,兆欧表的短路电流不应小于2mA。
11、本标准的高压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通用试验要求》GB/T 16927。 1、《高压试验技术第二部分测量系统》GB/T执行16927.2《现场绝缘试验安装》导则DL/T 474.1~5及相关设备标准。
12、进口设备交接试验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设备合同中,应注意同一试验项目的试验标准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3、技术难度大、需要专用试验设备,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试验能力的单位进行的试验项目列为试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