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特高压旗下的电缆故障测试仪可以帮助众多电力工作者更加方便的进行各类电力测试。
城市居民区低压电网一般采用三相四线制。低压电网中使用的四芯电缆,除三相导体外,称为中性线。可通过三相交流不平衡电流,并具有保护接地功能。三芯电缆一根导线不能作为中性线接入三相四线制低压电网,因为这样的话,部分三相不平衡电流会通过三芯ABC电缆的铠装,这会加热铠装层并降低电缆的载流量。
低压电网部分断面实测负荷数据显示,三相负荷可能相差数倍。由于家用电器用电负荷不平衡,且家用电器负荷时序不同,造成三相负荷不平衡,电力部门难以掌握和管理。20世纪初,在一些城市居民区低压电网中,曾发生过钢芯铝绞线事故。中性线过载造成损坏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采用聚氯乙烯(PVC)绝缘的低压电缆,有时甚至因过热而烧坏整条电缆的PVC绝缘层。经分析,事故原因是电网不平衡电流过大时,低压电缆中性线因截面过小而严重过载。因此,电力部门要求采用交联聚乙烯作为低压电缆的绝缘材料,并适当增大低压电缆的截面。同时要求电缆厂生产等截面的四芯低压电缆。在三相负载极不平衡的情况下。
3.5 电力电缆芯数
3.5.1 1k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三相电路的电缆芯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护导体与电源连接时受电设备外露导电部分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TN-C系统,保护导体与中性导体共用同一导体时,应选用4芯电缆;
2)对于TN-S系统,当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独立时,应选用5芯电缆;当满足本标准第5.1.16条规定时,也可由4芯电缆和紧邻相导体敷设的另一根保护导体组成;
3)当TN-S系统不带中性线或电路不需要中性线引至受电设备时,应选用4芯电缆;当满足本标准第5.1.16条的规定时,3芯电缆还可由紧邻相导体敷设的另一根保护导体组成。
2 对于TT系统,受电设备外露导电部分的保护接地与供电系统中性点接地独立时,应选用4芯电缆;当不设置中性线或电路不需要中性线引至受电设备时,宜选用3芯电缆。
3 对于TN系统,当受电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与分布于全厂、车站的公共接地网可靠连接时,固定安装且不需安装的电动机及其他电气设备应选用3芯电缆。需要中性导体。
4 当相导体截面大于240mm2时,可选用单芯电缆,其回路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截面应符合本标准第3.6.9条和第3.6.10条的规定。
3.5.2 1k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单相电路的ACAR电缆
芯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保护导体与设备外露导电部分连接时受电设备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TN-C系统,保护导体与中性导体共用同一导体时,应选用2芯电缆
2)对于TN-S系统,当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独立时,宜选用3芯电缆;当符合本标准第5.1.16条规定时,也可由2芯电缆和紧邻相导体敷设的另一根保护导体组成。
2、对于TT系统,受电设备外露导电部分的保护接地独立于供电系统中性点接地时,应选用2芯电缆。
3 对于TN系统,当受电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与分布在全厂、车站的公共接地网可靠连接时,固定电气设备宜采用2芯电缆。
3.6 电力电缆导体截面
3.6.9 1k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三相四线制电缆中性线或保护接地中性线的截面不应小于按规定连续运行所需的最小截面。线路最大不平衡电流;受谐波电流影响的电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气体放电灯为主要负载的电路,中性导体截面不应小于相导体截面。
2 当存在高次谐波电流时,应计算中性线电流并计入谐波电流的影响。当中性线电流大于相线电流时,电缆相线截面应按中性线电流选择。当三相平衡系统中存在谐波电流时,4芯或5芯电缆中性导体和相导体材质相同、截面相同时,应确定电缆载流量折减系数按表3.6.9的规定。